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 >> 中心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点击量:   分享到: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西北大学有关规定,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科研财务秘书岗1人。岗位职责主要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财务制度,处理各种相关财务问题;协助中心财务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及保障要求,规范呈报各类票据,查询票据真伪;负责跟进中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对外经费的申报与对接等,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推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协助中心财务工作运行;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担当和团结合作精神,吃苦耐劳;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科研财务秘书岗要求具有会计学、管理学、金融学等专业背景。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外语达到一定水平(应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英语六级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八级、雅思6.5分及以上、托福90分及以上、俄语等级测试B1水平、俄语专业八级,如有海外留学经验可优先录用);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2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crcasr@nw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应均以“姓名+劳务派遣+科研财务秘书岗”格式命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发送邮件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原件待参加综合考察时进行查验;

3.应聘者需提供材料

(1)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劳务派遣岗位申请表word版及本人签字后的PDF版(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扫描件;

(4)岗位申请表中填写的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二)资格初审

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察

1.根据资格初审结果,择期安排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每人时间10分钟,包括外语测试(3分钟)、自我情况介绍(2分钟)、提问及回答问题(5分钟);

4.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及录用

1.在综合考察基础上,对通过人员进行排序并公示;

2.按照公示结果进行录用,拟录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拟录用者试用期间被认定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3.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不配合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四、相关说明

1.劳务派遣岗位人员的有关工资、社保、待遇及岗位考核管理等按照学校劳务派遣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做出调整,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通知,保持手机通畅;

4.其余未尽事宜由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五、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9083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


附件: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劳务派遣岗位申请表


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