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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1     点击量:   分享到:

一、学校和中心简介

西北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坐落于古城西安。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西北大学考古学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并于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西北大学丝绸之路考古研究历史悠久,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黄文弼先生等前辈们开创了中国的丝绸之路考古事业,此后80年间一代代西大考古学人一直把丝绸之路考古研究作为学术追求并取得丰硕成果。其中,王建新教授领衔的中亚考古队率先走出国门开展丝绸之路境外考古,为恢复、保护、传承丝绸之路的历史风貌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出访乌兹别克斯坦前夕,在乌兹别克斯坦媒体发表的署名文章指出:“中国国家文物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西北大学等单位积极同乌方开展联合考古和古迹修复工作,为恢复丝绸之路历史风貌作出了重要努力。”2018年1月,西北大学成立丝绸之路考古中心。2020年6月成立陕西省丝绸之路考古研究中心。2021年5月,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西安主持“中国+中亚五国”外长会晤,宣布中方计划在中国西北大学建立“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2021年7月,西北大学在整合西北大学丝绸之路考古中心和陕西省丝绸之路考古中心研究力量的基础上,成立了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陕西省文物局为牵头单位,西北大学为实施单位,统筹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安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等省内外优势资源,与丝路沿线国家共同建设。

中心实施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中心主任为赵荣教授,中心首席科学家为王建新教授。中心副主任分别由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省文物局文物与考古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设有专职研究岗位30个,以及若干兼、聘岗位。中心为西北大学独立招生单位,开展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主的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工作能力的丝绸之路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中心致力于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学术机构合作,以中亚地区为重点,兼及南亚、西亚地区的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研究丝绸之路的历史和古代东西方文明交往互动的过程,保护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合作。目前,中心已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蒙古、伊朗、巴基斯坦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签署了共建协议,并组建起中心学术委员会,聘请了来自9个国家的20余位考古领域专家学者担任委员,同各国学术机构共同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开放共享的“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为丝路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研究及人才培养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和学术保障。

二、招收专业、方向和导师信息

2023年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拟招收考古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丝绸之路历史与考古(境外),具体导师信息请参照附件1及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官方网站(https://kgzx.nwu.edu.cn/index.htm)。

三、申请条件

(一)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申请方式

(一)预报名:9月22日—9月26日,请申请人填写附件2表格,同个人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crcasr@nwu.edu.cn,进行预报名。

(二)通知复试:本中心对推免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三)考生参加复试,本中心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4.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按照拟接收的专业填报相关志愿。我校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

(五)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可进行报名。本中心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本中心通知为准。

五、奖助政策

(一)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二)中心报销一定数额图书资料费,补贴参加高端学术会议费用。

六、其他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29-88309083